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连文明办〔2010〕40号
关于“乡村学校少年宫”试点学校挂牌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乡村学校少年宫”试点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全国推进乡村少年宫建设座谈会”精神,建设和完善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市文明委于2010年7月下发《关于推进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连文明委〔2010〕4号),在全市选择15个学校先行试点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各县区文明办、试点学校按照通知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全市首批15个试点学校,经检查验收,符合“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标准,经研究并报市文明委领导同意,给予挂牌,并按《关于推进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奖代补给予每个试点学校1万元奖励。
下一步,各县区要在市试点的基础上,配套确定本县区的试点学校,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在明年底实现全市83个乡镇“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
连云港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