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连云港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
市文明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文明委《江苏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0—2012)》(苏办发〔2010〕9号)和全国、省、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实现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提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全国、省、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载体,拓展工作手段,增强工作合力,大力促进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加快推进国际性海滨城市建设培养合格接班人和强大后备军。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经过三年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普及更加深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更加完善,覆盖全市的校外活动阵地作用发挥更加充分,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更加活跃,社会文化环境更加优化,少儿文艺精品更加丰富,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氛围更加浓厚,努力使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三)基本原则
——坚持“教育优先、德育为先、素质领先”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贯穿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过程,与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等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贴近未成年人生活实际原则。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和主动精神,广泛开展各类丰富多彩、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活动,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坚持知行合一原则。注重教育和实践相结合,重视体验教育和养成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养成文明生活的基本行为。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力和动力。
——坚持齐抓共管原则。注重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党政各部门、社会各群体力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内容
(一)学校德育提升行动
1、努力构建德育课程体系。围绕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落实各学科德育目标要求,开齐开足上好德育课程。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走进青少年》、《复兴之路》光盘等德育辅助教材的学习教育。加强对德育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导,鼓励学校在德育方面形成特色。组织编写、评选和推广中小学生优秀德育读物,编制审定一批德育地方课程,做好中小学优秀影视作品的推荐、推广工作。征集评选优秀德育课件和典型课例,形成具有连云港特色的德育资源库。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
2、全面提高素质教育水平。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学校开好各类选修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通用技术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时间。多种形式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和青少年自护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关爱他人、关爱生命的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护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红色旅游,寓教于乐、寓教于游。推动中小学校在课后和节假日期间,免费或优惠开放文化、体育和网络服务设施,积极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阳光少年体育夏(冬)令营活动和校外实践活动。深化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广泛组织优秀中学生成长体验报告会。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之间的联系,建立完善素质教育质量分析系统,逐步建立以县区为主的素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
3、完善中小学德育评价体系。总结推广中小学生德育评价成功经验做法,制定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德育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德育评价工作。加强师德建设,以师德和业务能力为核心要素,建立中小学教师德育工作评价考核标准和体系。建立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制定普通高中学校的素质教育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考核考评,建立评选表彰机制,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 “美德少年”、“美德教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4、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苏政发〔2007〕109号),坚持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素质培养有机结合,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发挥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和科学家教作用。以“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为示范,重点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金钥匙科技竞赛”、绿色科技夏令营等活动,大力提升未成年人的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素质。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
5、充分发挥仪式教育作用。加强各类仪式教育内涵研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仪式的标识、招贴画、主题口号、形式等,规范各类仪式教育程序,形成入园、入学、开学、入队、入团、毕业、成人等仪式教育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未成年人成长各个阶段,精心策划组织寓意深刻的仪式活动,实施让学生终身难忘的“成长教育”。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妇联
6、大力加强团队组织建设。切实把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规划和督导范畴,健全完善中小学团队建设“三纳入”工作体系。创新团队活动形式,拓展团队工作载体,确保中小学团队活动时间,提升团队育人水平。每年表彰一批优秀团队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加强中学生业余团校、高中生业余党校建设,力争使中学生业余团校、高中生业余党校或党课小组覆盖面2010年达到50%、2011年达到70%、2012年达到90%以上。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中学生业余团校、高中生业余党校示范校。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7、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建立一批“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联系点,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大力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使成人成才转变为学生的内在要求、自觉行动和自主行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家庭教育提升行动
8、大力加强网上家长学校建设。办好连云港市网上家长学校,推动县区级网校建设和发展,加强各级网校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根据家长和学生的需求,打造精品栏目,拓展创新网上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网校的平台作用,积极举办各种形式的公益讲座、研讨、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网上家长学校的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市互联网协会
9、广泛开展“科学家教进万家”活动。整合社会资源,组织举办“千场家教巡回宣讲”、“双合格家庭道德实践”、“百万家庭读书亲子互动”等活动,把先进家教理念、科学家教知识、成功家教方法送进千家万户。将文明上网纳入科学家教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绿色上网进万家”活动,组织推广家庭绿色上网软件,净化家庭上网环境,共同打造“与孩子同行、亲子共成长”的“家庭育人”工作品牌。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
10、制定实施家教组织“强基计划”。 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进一步发挥家长学校及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等基层家教组织的作用。开展争创“示范家长学校”活动,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批“示范家长学校”和优秀家庭教育论文,推广家庭教育的先进经验。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
(三)社区教育提升行动
11、建立健全社区未成年人工作机构。推进建立统一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专门机构,健全由社区居委会、学校和辖区内有关单位组成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区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社区青少年教育资源,经常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以帮助社区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单亲子女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为重点,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育人新机制。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
12、推进城乡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将辅导站建设纳入社区公共服务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和城镇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校外教育活动形式和内容,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向深入。加强辅导站队伍建设,每年举办一期全市城乡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负责人培训班,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校外教育辅导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引导动员各地各部门为辅导站配置图书、体育器材、活动设施等,帮助改善校外教育和活动条件。
牵头单位:市关工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农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关工委
13、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围绕“有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计划、有创建工作班子、有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台账资料、有帮教措施、辖区内未成年人包括外来未成年人无违法犯罪”的“四有一无”目标,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建立创建测评体系和考评机制,通过三年努力,在社区普遍建立专兼职结合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力争全市所有社区(村)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团市委、市关工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14、切实关爱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动员社会爱心慈善机构和志愿者,共同关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流浪儿童、残疾儿童、重患儿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实施以残障儿童为主要对象的“接力爱”帮扶计划,开展残障儿童才艺比赛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关爱氛围。以关爱留守流动儿童为主要对象,大力推进“儿童快乐家园”建设。
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
(四)阵地建设提升行动
15、推进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课程纲要》,进一步完善江苏省连云港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设施条件、丰富教育内涵、拓展实践空间、打造服务品牌、创新运营模式,实现科学管理和有效运行。2012年各县区基本建成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构建全市基础扎实、设施完备、功能健全、特色鲜明的基地网络。制定实施《连云港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连云港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课程纲要》,探索基地的科学管理和运行机制,精心组织策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团市委、市少工委
16、推进特色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全市特色素质教育基地统计工作,建立基地台账。整合全市特色素质教育基地资源,构建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新平台。加大特色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和宣传推介力度,培育一批品牌基地,扩大社会知晓度,吸引更多未成年人走进基地,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升能力。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科协
17、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全国推进乡村少年宫建设座谈会精神,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分步实施、多元投入的原则,有效整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直通车、校外教育辅导站、学校心理咨询室等教育资源, 在各县区选择一定数目的乡村中小学校先行试点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实现全市83个乡镇“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科协、市妇联、市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
18、推进“馆校衔接”。巩固全市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成果,丰富和拓展校外活动场所服务功能。推广“馆校衔接”经验做法,贯彻落实全省《关于加强“馆校衔接”,共建“第二课堂”的实施意见》,加强场馆、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与学校的双向联系,促进公共场馆教育资源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有机衔接。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少工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
(五)心理健康提升行动
19、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全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心理咨询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星级心理咨询室”创建活动,以评促建,到2012年实现全市中小学“星级心理咨询室”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科协
20、提升“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的人才和专业优势,逐步向县区延伸,到2012年每个县区建成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分中心。制定《连云港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管理办法》,实现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阵地化、规范化、标准化。精心打造“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服务直通车”品牌,充分发挥其引领辐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教育服务,提升服务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科协
21、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月”系列活动。把每年5月定为连云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集中宣传月,每次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系列活动。重点办好心理健康专题讲座、父母课堂、心理健康沙龙等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志愿者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创新案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其它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科协、连云港日报社、市广电总台
(六)文化服务提升行动
22、打造优秀广播电视栏(节)目。创新《东方女孩》、《红帆船》等未成年人广播电视栏(节)目。搭建《东方女孩》——校际广播联盟,实现广播电台与学校广播站的有效直通和落地。成立连云港市小玉兰广播电视少儿艺术团,走进直播室、乡村、社区开展活动。每两年对制作播出的未成年人好新闻、未成年人广播电视栏目(节)目、原创动画片等进行一次评选表彰,不断提升少儿广播电视栏(节)目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依托市、县媒体资源,放大优秀节目的传播效应,推动更多的优秀少儿节目上荧屏声频。
牵头单位:市广电总台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广电总台、市科协
23、开展高雅民族艺术和传统文化“四进”活动。深入推进高雅艺术和传统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依托全市各类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鼓励高雅艺术和传统文化走进基地,编入课程,形成互动。健全文化艺术院校和学校、社区、乡村、基地双向选择机制,实现“四进”工作常态化。发挥学生社团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作协
(六)文化环境提升行动
24、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对违法违规问题举报受理机制、联合查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文化和出版物市场综合执法机制,优化多部门联合治理网吧的协调机制,健全净化荧屏声频视频的长效机制。完善网站实名备案管理办法,推进网络实名制管理,全面清理和规范互联网接入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关工委、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市互联网协会
25、强势推进专项集中整治。深入开展网络环境优化、网吧管理、荧屏声频视频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和出版物市场整治等专项集中行动,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发挥关工委“五老”队伍和志愿者作用,强化对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监督。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加强对手机上网的行业监管和监控。组织“净网”年度系列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推进网吧连锁化、规模化经营,坚决取缔“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严厉整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建设,推进交通安全、文明出行进校园。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关工委、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市互联网协会
26、创建“文明网站”、“文明网吧”。根据江苏省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指标和“文明网站”考核指标体系,每年评选表彰“连云港文明网站”,向社会推荐适合未成年人浏览的网站。深化“文明网吧”创建活动,评选表彰环境好、内容好、管理好、服务好、效益好的“文明网吧”。强化互联网行业自律,增强社会公众网络道德意识,大兴文明上网之风。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关工委、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市互联网协会
27、深化“阳光网络伴我成长”主题系列活动。加快建设公益性上网场所,建好阳光网络实践基地,积极推动学校、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乡镇文化站、校外教育辅导站、社区公益性上网场所等配置网络设施设备和绿色上网过滤软件。根据省网络文明宣讲资格认证制度,对宣讲队伍进行培训,组织宣讲队伍深入社区、校园开展宣讲。组织网络知识竞赛,每年开展青少年互联网使用状况调查。建设未成年人网络实践平台,鼓励创办未成年人喜爱的健康网站,形成“阳光e站”特色品牌。
牵头单位: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互联网协会
(七)品牌活动提升行动
28、深入推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扩大全市主题实践活动联系点覆盖面,推动每个联系点形成特色德育品牌。组织全市10所联系点中小学与革命老区省份10所联系点中小学开展 “手拉手”活动。组织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案例评选和宣传推介,编辑出版连云港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系列丛书,开展“苍梧晚报小记者活动”、“东方女孩——红领巾广播台少儿主持人大赛”、“小学生理财节暨金豆豆小小理财家、小小理财高手竞赛选拔”、“歌声飞过童年”、“美德少年”、“家庭教育社区行”等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连云港日报社、市广电总台、团市委、市妇联
29、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节日为重点,挖掘地方传统文化,深入开展经典诵读等主题文化活动。广播电视媒体要制作播出特别节目、电视专题片、晚会等,营造浓厚节日氛围,让未成年人更好地感受传统,增进认同。充分利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八一”建军节、教师节、国庆节等节日,以及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在未成年人中进行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三创”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连云港日报社、市广电总台、市语委
30、深入推进“七彩的夏日”等假期系列活动。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精心创设活动载体,优化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持续开展“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创新开展“缤纷的冬日——未成年人寒假系列活动”。扩大活动参与面,向社区延伸,向农村延伸,向流动儿童、孤残儿童等重点群体延伸,使每个未成年人都能参与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关工委、连云港日报社、市广电总台、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市互联网协会
31、深入推进“红领巾寻访”活动。2010年,围绕展示“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开展“红领巾寻访港城创造”活动。2011年,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红领巾寻访党的足迹”活动。2012年,围绕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开展“红领巾寻访钢铁长城”活动。通过参观展览、实地考察、寻访典型、听长辈讲“春天的故事”等形式,引导全市少年儿童走出校园,步入社会,在主动参与和积极实践中受到教育,不断增进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
(八)队伍建设提升行动
32、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省实施意见,建立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骨干培训三个层次有机衔接的培训体系,努力提升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实践指导,建立科学合理的班主任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表彰奖励制度,每两年表彰一批“连云港市优秀班主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33、加强中学团干部和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把中学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总体格局,推荐、选拔优秀青年教师担任中学团委书记。建立市、县(区)二级培训制度,用三年时间把全市中学团干部轮训一遍。大力推进市、县(区)总辅导员队伍建设,配齐配优中小学大队辅导员。完善市、县(区)二级辅导员培训体系,开展政治理论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科研能力指导,培育专业精神,提高专业素养。建立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每年表彰一批“连云港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牵头单位:团市委、市少工委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
34、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每所学校必须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科协
35、加强未成年人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五老”志愿者、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志愿者、科学教育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未成年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扩展“五老”志愿者中关爱工作团、校外辅导员、失足青少年结对帮教员、网吧义务监督员、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宣传员等队伍。志愿者总会成立心理健康志愿者分会,经常组织开展各类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科协、团市委、市关工委
36、加强未成年人德育工作专家库建设。成立由德育专家、优秀教师代表、优秀家长代表、社会工作者、未成年人工作专兼职人员等组成的德育工作专家库。以开展培训、交流、论坛和专项课题研究等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和指导。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各级文明委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的职能,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级文明办要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职责,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德育工作的职责分解到各相关内设机构,统筹各类学校未成年人德育工作。城市社区、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切实担负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责任。
落实经费投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给予必要资金保障,确保专款专用,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保障德育工作经费。
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党委、政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经常听取未成年人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健全舆论引导机制,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动态、经验成效、先进典型和创新品牌,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工作专项测评,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机关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市文明委每三年召开一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对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创新品牌进行表彰奖励。 (编辑:王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