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造15条商业亮化示范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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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 芳通讯员 孙淑莉 陈茂德

  【连网】 在推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后,市城管部门日前出台了首个具体实施方案,将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市建成区的15条路段集中开展亮化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以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打造魅力港城。

  此次城区亮化建设工作将涉及市区范围内的15条商业繁华路段:新浦区9条,包括盐河路(人民广场-海宁路)、通灌路(民主路-海宁路)、海昌路(解放路-海宁路)、郁洲路(陇海东路-郁洲广场)、海连路(幸福广场-东盐河路)、朝阳路(朝阳桥-东盐河路)、苍梧路(龙河广场-东盐河路)、人民路(人民广场-通灌路)、华联广场周边;海州区2条:幸福路(幸福桥-东风路)、新建路(西门路-盐河路);连云区3条:中山路(平山转盘-海棠路)、中华路(云和路-外仓街)、海棠路(中山路-海滨大道);市开发区1条:万福路(连云港东站广场-港城大道)。这些道路两侧的各类建筑物、公共设施、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等将全面进行亮化建设和提档改造。

  这批亮化示范街的打造将按照“和谐、繁荣、不扰民”和“凸显建筑风貌建设,彰显地方文化”的思路,坚持“节能、实用、安全、美观、新技术、有特色”的原则进行,提倡保护环境和避免光污染,注重选用高效、节能、环保型光源。同时,综合考虑我市人文特色和各行业特点,充分使用LED护栏管、点光源、射灯、洗墙灯等节能材料,使整体亮化效果优美、大方,具有现代气息。

  目前,市城管部门所属各执法大队已按照市统一要求和标准,启动了辖区重点路段亮化建设提档改造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城区重点路段亮化设施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排查和登记,对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户外广告及店招,逐个动员载体单位实施提档升级。目前,已累计拆除海宁大道、通灌南路、郁洲南路等路段材质较差的店招220多块,拆除了解放中路、通灌北路两侧的废置灯箱12个、灯杆灯箱广告50多处,帮助商户提档升级店招100多块。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道路两侧未安装亮化设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经营楼房、居民 楼等各类建筑物,将按照个体突出、四周协调、突出重点、整体和谐的原则,结合建筑结构特点和文化内涵,高标准建设精品亮化工程。行政机关载体亮化主要采用黄、白两种灯光,体现庄重、大气的特点;经营性楼房将在安装射灯对楼体实施泛光照明的同时,采用LED护栏管对建(构)筑进行轮廓勾勒;居民楼亮化将以静态和黄、白光为主色调,重点对楼的顶部进行亮化,体现简洁、温馨、喜气、不扰民。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车站、公园、广场、街头绿地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亮化,将进一步提高设计和制作水平,增强文化意蕴和艺术美感,达到亮化美化的目的。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设施、临街商业网点的门店招牌,将采用追光动感LED护栏管、投光灯、泛光灯、亚克力发光字等亮化形式,体现热闹、缤纷、繁荣。  (编辑:王夫成)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1年5月9日 09: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