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黎一 孙淑莉 刘春兰
【连网】 日前,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向因施工毁绿的瀛洲南路某汽修公司作出处罚,并责令其恢复绿地。据统计,今年以来,城管执法人员查处19起毁绿案,其数量较以往明显减少。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市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早在几年前就已建立了一支专业可靠、素质过硬的城乡园林绿化执法队伍,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绿化美化、爱护花草树木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为加强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我市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连云港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细则》,此后又出台《连云港市绿化管理办法》,使得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都有法可依。
作为主管部门,城乡建设部门规范审批程序,凡涉及到占用绿地、砍伐树木的,做到统一审批。而城管部门对于违法侵占、毁坏绿地、乱砍滥伐城区树木的行为,也及时依法查处。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基本建设等项目,按照规定绿化指标,统一组织验收。同时,加强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确保绿化工程质量,保证城区园林绿化工作健康稳步发展。通过严格执法、严肃惩处毁绿行为,违章侵占和破坏城市绿化的现象大为减少,进一步巩固了园林绿化成果。
近年来,随着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的加快,城区绿化猛增,绿化品位也得到了空前提升,但绿化带内的保洁一度成了问题,随手乱扔的垃圾和少量枯死的树苗得不到及时清理,市容市貌和绿化带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针对现状,市城管执法人员主动承担起这一特殊任务,定期组织城管队员到相应区域义务清理各类垃圾及树木枯枝,确保城市市容市貌整洁。此外,市城管部门每年还开展“爱绿护绿,城管行动”专项整治,对城区等主次干道、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各种损毁绿化的行为进行整治;对各种占用绿化带、违法砍伐移植树木和利用树木设置灯饰、吊挂物品及其它毁坏城市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教育,并严厉查处辖区内的各类损绿、毁绿的违法现象,责令违章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还城市街景容貌整洁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