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情况及近期救助工作安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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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网】(记者 徐芳 通讯员 吴淑珩 徐兴爱) 元旦刚过,春节离我们也不远了,困难群体的过节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市民政局于日前公布了刚刚汇总的全市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并同时对2012年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做出部署。根据今年的工作计划安排,预计我市今年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所需资金将超过5600万元。

  困难群众生活基本情况摸排完毕

  不久前,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我市开始对全市困难群众生活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为困难群体的生活安排做准备。排查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受灾情况等多方面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8455户、18741人。低保对象中因灾、因病、就学等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和困难的有1499户、3620人。截至2011年四季度,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9968户、131735人。低保对象中因灾、因病、就学等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和困难的有4145户、9269人。农村五保对象方面,截至2011年12月,全市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9086人,其中集中供养6506人,分散供养2580人,全市集中供养率达到71.6%,平均供养标准达每人每年3616元。

  受灾情况成为此次统计的一个重要方面。2011年全市受灾人口达143.92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2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77.793千公顷,倒塌房屋164间,直接经济损失42559.56万元。

  我市去年频推困难群众救助措施

  ● 城乡低保救助

  根据规定,经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调研商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市区城市低保标准从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东海县、赣榆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45元,灌云县、灌南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40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210元。1至12月全市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144.44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125.92元。

  ● 城乡医疗救助

  从2011年1月1日起,市区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比例从60%提高到80%,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由30%提高到50%,并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为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逐一检查。截至2011年12月,共资助参保参合16.34万人,资助参保参合资金485.5万元,救助住院4554人次,救助资金1039.91万元。

  ● 重残临时救助

  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的生活困难群体实施了临时性、应急性的生活救助。至去年12月,全市累计救助临时困难对象2633人次,支出救助金78.8万元。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继续推进,并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的60%实施生活救助。全市共有15568名重度残疾人得到救助,共支出救助金2093.61万元。

  ● 物价补贴

  为确保物价补贴及时发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从2011年7月起,我市物价补贴机制开始由每季度发放一次改为每月发放。发放对象包括: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根据物价动态补贴机制,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在3%(含3%)-5%之间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十二分之一;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在5%(含5%)以上时,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增加50%。1至4季度累计发放补贴资金6549万元。

  ● 农村五保供养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7家乡镇级敬老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9086人,其中集中供养6506人,分散供养2580人,敬老院现有床位8824张,全市集中供养率达到71.6%。平均供养标准从1月1日起每人每年3616元,比上年度提高了42元。积极落实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确保五保提标。

  ● 春荒和受灾群众救助

  2011年中央和省拨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款1005万元,其中市区124万元,四县881万元,共救助17.32万人。主要用于购置受灾困难群众的口粮和衣被,有效解决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节前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安排出炉

  刚刚公布的今年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安排计划显示,节前我市用于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所需资金为5685.765万元,其中包括150476名城乡低保对象的过节费;5644户城乡低保户中因灾、因病、就学等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和困难人员的救济金;8795户城乡低保户之外的生活特别困难和困难人员的救济金;9086名农村五保户的过节费以及救济粮救济金。

  为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安排,2012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资金预拨工作即将开始,市财政已下拨区575万元,各县区积极安排好本级资金,保证城乡低保对象足额领到第一季度低保补助金。此外,各县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及时下发城市低保对象每人400元过节费、农村低保对象每人300元过节费(已争取中央和省拨资金4891万元,其中中央下拨3378万元,省财政下拨1513万元)。救助其他困难对象每人200元,所需资金,由各县区从冬令款、捐赠款中安排。

  农村五保户生活安排方面,我市将及时做好五保供养经费下拨、发放到位工作,保证五保供养对象9086人春节期间足额领到供养资金。另外,我市将给每位五保户200元过节费、50斤救济粮,所需资金,由各县区从冬令款、捐赠款中安排。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2年1月6日 09: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