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慈善总会首推个人(家庭)慈善冠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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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徐芳  通讯员 王云 吴淑珩    

  【连网】 目前,2012年度连云港市“慈善月”活动正在有序进行,市慈善总会向港城市民推出一种慈善捐赠新模式———个人(家庭)慈善冠名基金,这是我市首次以普通个人或家庭为捐赠主体设置慈善冠名基金。市慈善总会的统计显示,11月份“慈善周”活动启动至今,已有11位爱心市民和市慈善总会签订成立个人(家庭)慈善冠名基金的合作协议,11个以爱心市民或家庭的名义命名的慈善基金已注入爱心资金16.8万元。

  新鲜词 小额冠名慈善基金

  此次市慈善总会推出的小额冠名慈善基金,是指捐赠者(个人、家庭、社会团体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通过向市慈善总会捐赠一定数额的资金,定向(或不定向)用于扶贫济困、助残救孤、安老扶幼、助学助医、救助赈灾、慈善文化、公益环保、社会合作等各项慈善公益活动,并通过与慈善总会签订协议形式而设立的具有冠名权的基金,专项名称为“连云港市慈善总会××(单位或个人称谓)××(项目名称)慈善基金”。

  为方便市民小额慈善捐赠,市慈善总会倡导“微捐”理念,在我市引入小额冠名慈善基金,让广大市民真正成为公益慈善主角,从而打造“人人可慈善,行行做慈善”的公益模式。

  看清楚 捐赠方式共有三种

  据了解,我市此次推出的小额冠名慈善基金是以个人或家庭名义建立的基金,一次性全额注入,最低额度为1000元,多捐不限;以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名义建立的基金,最低额度为2000元,多捐不限。

  具体捐赠方式有三种:一是直接捐赠,即捐赠者一次性向市慈善总会捐赠资金;二是分期捐赠,即捐赠者分期向市慈善总会定时捐赠,捐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三是累积捐赠,即在首期认捐基金基础上,可不定期累积基金额度。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市的小额冠名慈善基金将主要用于扶贫、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活动,对于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的使用,市慈善总会将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按照协议约定,既可自行确定救助对象,也可纳入市慈善总会救助项目统筹使用。捐赠者如在小额冠名慈善基金协议实施期间有变更救助对象和方式的想法,可与市慈善总会协商确定。

  有鼓励 捐赠者享诸多优惠

  为了保护捐赠者的慈善热情,小额冠名慈善基金捐赠者可享受市慈善总会即将出台的褒奖激励措施。市慈善总会将向捐赠者颁发慈善捐赠荣誉证书,并根据成立的冠名基金的情况,在每两年一次的“港城慈善奖”颁奖大会上,向为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者授予“慈善之星”、“慈善楷模”、“慈善楷模家庭”、“慈善(楷模)企业(单位)”等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此外,捐赠者还可持市慈善总会开具的捐赠收据,享受税务部门有关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那些为我市的慈善事业作出较大贡献的捐赠者,其本人或家庭生活遇到困难时,可以优先享受慈善救助。

  据市慈善总会透露,目前已有11位市民完成了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的申请手续,成功设立了以自己或家人名字命名的慈善基金,投入的首期慈善基金总计16.8万元,按照他们的要求,这11个慈善冠名基金将定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困难人群等弱势群体。  (编辑:王夫成)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2年11月27日 14: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