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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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文明办〔2014〕4号

  ★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市开发区党群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丰硕成果,更加广泛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建设,推动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连云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在全市开展评选表彰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为动力,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为加快建设国际性海港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障。

  二、组织领导

  1、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连云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总台主办。

  2、为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孙亚平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副主任刘永鑫、吴克典、市总工会副主席张明富、团市委副书记孙培元、市妇联副主席封海燕、连云港日报社副总编高庆华、市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万自立担任。

  3、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联络处,联系电话:85802696),办公室成员由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和群众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候选人名单,统计选票和汇总活动情况,并将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活动组委会审定。

  4、各县、区相应成立由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的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地活动组委会),细化评选表彰办法,负责本地群众投票、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推荐上报、新闻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等工作。各县、区活动组委会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于3月28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5、为提高公众投票质量,增强投票公信力,市活动组委会组织“公众代表评选道德模范”活动,各县、区组委会分别推选30名公众代表(分别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医务人员、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组成,具体见附件6“县、区推选‘公众代表评选道德模范’活动名单登记表”)为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投票,选票由市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寄达代表本人,由本人填写后签名寄回。

  三、奖项设立

  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类,共评选表彰道德模范10名。

  四、道德模范标准条件

  近年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市级以上媒体作过广泛宣传,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市民,均可参评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

  1、基本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各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3、前三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含本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可参加以后各届全国、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

  五、评选步骤

  1、启动阶段(3月)。主办单位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的通知”,同时在连云港宣传网、连云港日报、市电视台、连网、连云港文明网等市相关媒体发布消息,公布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和办法,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2、组织推荐阶段(4月至7月)。由各县区每类分别推荐1名当地的候选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五类合计不超过5名,在当地主要媒体集中公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附件7)后,将规范填写的5名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5),每人分别附200字先进事迹概要和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并加盖各县区主办单位公章,于7月11日前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事迹材料及一寸免冠彩照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

  市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在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征求工商、税务、环保部门的意见)后,报市活动组委会审定,从中确定20名候选人名单。各县区要为入选的候选人制作一部2-3分钟的电视专题片,于8月1日前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公示投票阶段(8至9月)。市活动组委会将20名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主要媒体上刊播,面向全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开始接受公众投票。为厉行节约、提高工作效率,本届评选以网络投票为主,同时接收纸质信函投票。公众可关注“文明连云港”新浪官方微博进行网络投票,或通过填写连云港日报刊登的“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选票”进行投票。同时,组织全市“公众代表”对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投票,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

  4、评选审定阶段(10月)。市组委会办公室综合公众、“公众代表”和评委投票结果,将社会公众支持率、“公众代表”支持率、评委支持率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据此由高到低列出顺序排名确定10名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获奖者名单。

  5、表彰阶段(11月至12月)。主办单位适时作出《关于表彰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的决定》,择机进行表彰,进一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按照序时进度扎实做好评选表彰各项工作。

  2、坚持评选原则。面向广大基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推荐程序和标准。不弄虚作假,不曲意拔高,集中推出一批近年来涌现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展现道德模范的风采和道德建设的成果,确保评选活动的严肃和公正。

  3、注重宣传引导。要通过组织开展“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道德模范走进各类“道德讲堂”、“文化志愿者说唱先进典型”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要采取多种形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4、广泛发动参与。各地各单位在认真搞好组织推荐和学习宣传活动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投票推选活动。投票由所在县区文明办集中后统一送市文明办,群众投票也可以直接寄送。地址:新浦区朝阳路69号市政府行政中心大楼1015室,市文明办综合联络处,邮编:222006,电话:85802696,电子邮箱:wm5811777@163.com

  附:1、第四届连云港市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2、第四届连云港市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3、第四届连云港市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4、第四届连云港市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荐表,5、第四届连云港市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6、县、区推选“公众代表评选道德模范”活动名单登记表,7、县、区推荐参评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各类报名推荐表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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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4年5月9日 09: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