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推选活动的通知

公告栏阅读模式

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文明办、经信委、信用办、市场监管局、工商联、消费者协会、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诚信连云港”建设,弘扬诚信精神,倡导文明新风,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组织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凡连云港市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从业3年以上的企业负责人或个体经营者均可参加推选。已当选全国、江苏省、连云港市道德模范(含提名奖)以及江苏省、连云港市“十大诚信标兵”的,不再参与推选;往届“百名诚信之星”可以参与本届“十大诚信标兵”推选。凡有违法乱纪、侵犯职工权益、严重失信记录的,均不得推选。积极参与省、市信用管理示范创建的,可优先推选。

二、推选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法诚信,具有良好道德素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群众中享有较好口碑,且在以下几方面事迹突出:

1、依法生产经营,按章纳税,没有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严格履行合同和约定,坚持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2、坚持质量第一、顾客至上,严把质量、价格、服务关,做到货真价实,明码标价,没有假冒伪劣、偷工减料、缺斤短两、质次价高等情况发生,广告宣传信息真实、准确,不误导消费者,敢于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3、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无劳资纠纷,无劳动争议案件;

4、重视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和诚信文化建设,自觉带领全体员工践诺守信。

三、组织机构

第二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推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经信委、市信用办、市工商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消费者协会、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主办。

成立推选活动组委会,市文明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委员。市推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负责推选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县区成立相应的推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区活动组委会)和办公室,负责本地推选工作。

四、推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市活动组委会印发推选活动《通知》,并向社会发布消息。各县区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的实施办法,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活动知晓率、参与面,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踊跃推荐,在此基础上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第二阶段:考察公示(6—10月)。各县区活动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地候选人向公安、税务、人社、环保、金融、工会等部门征求意见,8月25日前,将推选工作情况报告及候选人名单报送市推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推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区推荐和其他组织、个人推荐的候选人在市级层面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调整和补充,最终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10月底前各县区要将初选人的推荐表一份(见附件1,另附1500字先进事迹材料和200字简要事迹材料)、荣誉复印件和1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发电子邮件。地址:解放东路248号五金机电城一号204室,电子邮箱:lyggsxh@163.com,电话:85527999,85519765。

第三阶段:公布结果(11—12月)。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县区活动组委会推选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在充分酝酿讨论基础上,产生本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建议名单。市活动组委会根据公示及评审投票结果,研究确定第二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名单,印发推选结果通知,适时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推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策划、周密部署。要把推选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推选工作。

2、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选标准和程序,坚持标准,从严把关,确保推选出来的先进人物可亲可敬可学,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认真组织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推选,把推选过程转变为强化诚信建设宣传教育的过程。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抓好落实。

3、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各单位要把弘扬诚信文化、学习宣传诚信典型贯穿推选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大力传播诚信故事,进一步放大诚信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广大经营者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诚信做服务,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附件:1、第二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推荐表

2、第二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3、候选人诚信资质征询函

附件请点击下载: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百名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推选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诚信之星”“十大诚信标兵”推选活动的通知.doc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文明办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连云港市信用办

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连云港市工商业联合会

连云港市消费者协会

连云港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2016年5月4日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6年5月9日 18: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