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妇联,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第一届全国和江苏省文明家庭评选表彰之年。近日,省文明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国和江苏省文明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文明办〔2016〕20号)。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同步启动第一届连云港市文明家庭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在全社会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风尚,为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建设道德风尚高地和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
成立第一届江苏省和连云港市文明家庭推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选工作办公室”),由市文明办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市文明办、市妇联、报业传媒集团、广电传媒集团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日常工作由市文明办活动管理处负责。
各县区相应成立推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市推选工作办公室上报候选家庭等工作。
三、推选名额
1.第一届江苏省文明家庭共表彰100户,由省推选工作办公室从各设区市推荐的120户候选家庭中择优确定。省文明办下达给我市第一届江苏省文明家庭推荐名额7户。每个县区推选1户省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市推选工作办公室择优向省推荐。
2.第一届连云港市文明家庭共表彰100户,由市推选工作办公室从各县区推荐的120户候选家庭中择优确定(具体推荐名额附后)。
四、推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符合上述推选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江苏省和连云港市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为江苏省和连云港市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五、实施步骤
1.组织发布。各县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及时启动第一届连云港市文明家庭推选工作,并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推选公告,公布推选标准和程序。各地推选工作办公室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三种通讯方式,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候选家庭。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市推选工作办公室推荐候选家庭。通讯地址是: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号69号市文明办活动管理处,邮编:222006;电话:85803595;电子邮箱:85803595@163.com。对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直接向市推选工作办公室推荐的候选家庭,市推选工作办公室将反馈给所在地推选工作办公室统一参加推荐。
2.择优推荐。各地推选工作办公室要根据推荐标准和程序,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上报。对全国妇联、省妇联表彰的五好家庭和“最美家庭”,以及中央和省级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表彰的全国和全省性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包括全国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中国和江苏好人、劳动模范、杰出科学家、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体育运动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企业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可优先推荐。具体要求:
(1)对拟推荐候选家庭要征求其所属单位、社区(行政村)的意见。
(2)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主要是核查拟推荐候选家庭有无“一票否决”情况。
(3)10月15日前,向市推选工作办公室正式提交江苏省、连云港市文明家庭申报表(见附件,每个家庭附500字左右事迹简介、一张全家福彩照)。申报表须加盖县区文明委印章,另附2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4)10月20日前,为推荐的江苏省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制作一个1分钟的广播节目、1分钟的电视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以备省市主要媒体播出展示。
3.资格审核。10月中旬,市推选工作办公室对推荐的江苏省文明家庭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向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择优确定第一届江苏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和连云港市文明家庭候选名单。
4.媒体公示。10月下旬,将第一届江苏省和连云港市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在市主要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10月30日前上报第一届江苏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
5.审批表彰。年底前,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市推选工作办公室提出第一届连云港市文明家庭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由市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
六、推选活动宣传
开展文明家庭推选活动,抓的是社会的根本,谋的是子孙后代的未来,对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和作用。各地要把学习宣传文明家庭贯穿推选活动全过程,在全社会营造创建文明家庭的浓厚氛围。
1.启动阶段要努力扩大群众知晓率。各地推选工作办公室要组织本地媒体广泛宣传,把推选标准、推荐渠道、推选办法向广大群众说清楚、讲明白,提高群众对推选活动的知晓率。
2.推荐阶段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在连云港文明网、文明连云港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题,鼓励广大群众通过网络举荐身边文明家庭。各地也要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引导广大群众和网民推选文明家庭。
3.公示阶段要浓墨重彩讲好文明家庭故事。在市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用讲故事的形式对文明家庭先进事迹进行刊播。各地也要在本地主要媒体和公益广告等平台,广泛传播文明家庭候选家庭的事迹故事。
4.推选后期要持续放大文明家庭正能量。以第一届江苏省和连云港市文明家庭事迹为原始素材,组织创作和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剧、报告文学、诗词歌赋以及公益广告等,多侧面、立体式地展现文明家庭的事迹和精神。各地要充分利用文化场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场所,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基层巡讲”,把文明家庭的事迹送进千家万户,在全社会兴起学习文明家庭、争创文明家庭的热潮。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推选文明家庭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三个注重”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摆上重要位置,作出周密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各地文明办、妇联要在文明委领导下,认真研究推选办法,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坚持群众路线。开展文明家庭推选活动,群众基础十分重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深入村镇、社区、学校、单位等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使推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同时兼顾各部门各行业推荐的家庭,力求使推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严格标准程序。文明家庭荣誉称号是家庭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地要高度重视,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家庭推选出来。要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推选的文明家庭立得住、传得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防止影响家庭日常生活。
4.做好礼遇关爱。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文明家庭推选全过程,弘扬家庭美德,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要切实帮助文明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探索建立礼遇文明家庭制度,彰显文明家庭的崇高社会地位,在全社会树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鲜明导向。
附件:
1.江苏省文明家庭申报表
2.连云港市文明家庭推荐名额分配表
3.连云港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附件下载: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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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