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明办,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各文明单位,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努力践行“两聚一高”(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认真总结2016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创新之年”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进一步激励各地各部门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市文明办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十大创新品牌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2016年度,在公民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单位(行业)创建,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创新案例、经验做法、品牌项目。
二、评选条件
1、突出创新性。围绕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理念创新、手段创新或者工作创新上有新突破,思路清晰,内容新颖,载体灵活,具有独创、示范、典型特征。
2、突出示范性。以群众精神文明需求为导向,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地本行业具有导向领先作用,能够引领培育地区或行业文明风尚,知名度、认同度较高,具有较大的示范推广意义。
3、突出操作性。通过一项具体工作实例来反映,可以是县区范围内、乡镇(街道)范围内、村(社区)范围内、部门(行业)范围内,不拘泥于项目实施的空间,一事一报、一例一报,不要面面俱到,经验可以借鉴、复制、运用。
4、突出实效性。实践证明成效显著,曾受到有关领导批示表扬或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推介,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宣传报道过,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力,社会反响好,群众欢迎。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填报申报表。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主要包括品牌名称、品牌创新点、产生背景、具体做法、取得成效等。填写申报表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另附一篇1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栏需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反映项目推进情况,包括文件通知、活动照片、讲话总结、领导批示、表彰奖励、信息简报、媒体报道等。以上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四、评选表彰程序
1、组织推荐。各县区文明办、功能区党群部、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各文明单位、市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各县区、功能区推荐不超过3个,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各文明单位、市有关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
2、专家评审。市文明办汇总后,邀请文明创建专家、媒体代表、有关领导组成评审组,召开专题评审会进行审议打分,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报市文明委审定。已在之前被评为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十大品牌的不再申报,之前获提名奖的可作为十大创新品牌的候选。
3、表彰奖励。市文明办将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部署会上,对当选的第二届十大创新品牌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同时编发《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品牌(案例)汇编2016》,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五、有关事项
1、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十大创新品牌征集评选是各地、各部门本年度文明创建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各地各部门加强和改进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契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品牌的推荐申报,在谋划明年工作时,更加注重培育品牌、打造品牌、推广品牌,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2、深入推进。各县区文明办、功能区党群部,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各文明单位、市有关单位职能部门要做好此次评选的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层层发动,认真把关,精心挑选,切实把那些有创新、有实效、群众公认,能充分代表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创新品牌推荐上来。
3、按时申报。各地各部门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市文明办综合联络处,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enminglyg@163.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85802696、18936650065。
附件:第二届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十大创新品牌申报表第二届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十大创新品牌申报表.doc
连云港市文明办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