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民文明行为20条》征求意见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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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连云港市民文明行为20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关注“文明连云港”、“连云港发布”等各媒体微博、微信、客户端,通过留言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lygwmxw@163.com。

3.传真反馈意见:85800657。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反馈时请注明有效联系方式,意见或建议一经采纳,将获赠精美礼品。

附件:连云港市民文明行为20条(征求意见稿)

 

连云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2017年3月29日

连云港市民文明行为20条

(征求意见稿)

1.办事排队不插队

2.垃圾分类不乱扔

3.禁烟场所不吸烟

4.吃饭不剩饭菜

5.旅游不乱刻乱画

6.上网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

7.开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

8.开车、骑车不玩手机

9.不从车窗抛物

10.出入电梯间先下后上

11.上下楼梯、乘坐扶手电梯靠右边

12.公交车上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13.不说脏话、不大声喧哗

14.公共场所不抠鼻子

15.上街不穿拖鞋和睡衣

16.吐痰、吐口香糖用纸巾包起

17.剔牙、咳嗽、打喷嚏用手遮挡

18.带儿童外出不随地大小便

19.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20.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询问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7年3月29日 17: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