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总结201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好品牌、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进一步激励各地各单位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市文明办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十大创新品牌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度,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单位(行业)创建,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创新案例、经验做法、品牌项目。
二、评选条件
1、突出创新性。围绕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理念创新、手段创新或者工作创新上有新突破,思路清晰,内容新颖,具有独创、示范、典型特征。
2、突出示范性。以群众精神文明需求为导向,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地本行业具有导向领先作用,能够引领培育地区或行业文明风尚,知名度、认同度较高,具有较大的示范推广意义。
3、突出操作性。通过一项具体工作实例来反映,可以是县区范围、乡镇(街道)范围、村(社区)范围、部门(行业)范围,不拘泥于项目实施的空间,一事一报,一例一报,经验可以借鉴、复制、运用。
4、突出实效性。实践证明成效明显,曾受到有关领导批示肯定或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推介,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过,有一定影响力,社会反响好。
三、申报要求
1、形成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主要包括品牌名称、品牌创新点、产生背景、具体做法、取得成效等。填写申报表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另附一篇1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栏须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反映品牌推进情况,包括文件通知、活动照片、讲话总结、领导批示、表彰奖励、信息简报、媒体报道等。以上材料复印件可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四、评选流程
1、组织推荐。各县区文明办、功能板块党群部、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各文明单位、市各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各县区推荐不少于10个、功能板块推荐不少于5个,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各文明单位、市各有关单位推荐不超过3个。
2、专家评审。市文明办邀请文明创建专家、媒体代表、有关领导组成评审组,召开专题评审会进行审议打分,经研究后报市文明委审定,确定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品牌10个、提名奖若干。已在之前被评为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十大创新品牌的不再申报,之前获提名奖的可申报十大创新品牌。
3、表彰奖励。市文明办适时召开会议,对当选的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十大创新品牌进行表彰。
五、有关事项
1、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十大创新品牌征集评选是各地、各单位本年度文明创建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各地各单位加强和改进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契机。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品牌的推荐申报工作,在谋划明年工作思路时,更加注重培育品牌、打造品牌、推广品牌,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2、深入推进。各县区文明办、功能板块党群部,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各文明单位、市各有关单位职能部门要做好此次评选的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层层发动,认真把关,切实把那些有创新、有实效、群众公认,能充分代表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创新品牌推荐上来。
3、按时申报。各地各单位于2019年1月4日下班前将申报表、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市文明办综合联络处(市行政中心1015室),申报表、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wenminglyg@163.com。联系人:徐苏阳,联系电话:85802696、18961305728。
附件:第四届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十大创新品牌申报表
连云港市文明办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