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冬
日前,东海县桃林镇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诗词之乡”称号。这是继今年10月该镇入围全国千强镇之后,该镇斩获的又一项“国字号”殊荣。
近年来,桃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诗词之乡创建工作,2016年成立“桃林诗社”,开展创建“诗词小镇”和“中华诗乡”活动,让诗词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景点、进农村、进家庭。先后投入15万元,建成文体广场诗词长廊、北芹蔬菜文化博览园诗词长廊,中小学增设课外诗教,机关、景点、农村文化广场、企业厂(场)矿、文化场地等处都有诗词文化墙。并将创建诗词之乡活动与传播耕读文化、美丽乡村建设、精神文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实施文化强镇战略的重要举措。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该镇先后举办了各类采风、赛诗及诗词文化等活动。截至目前,全镇成立诗词协会1个、诗教小组4个,诗词学会会员60余人。协会已出版发行《桃林》12期,刊载优秀诗词作品200余篇,组织会员集体采风1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