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次医疗救助的对象是参加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确诊为重大疾病且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严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民政救助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和特困职工等。对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费用先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特惠保进行报销后,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分为四挡:个人自付15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人的救助;个人自付10—15万元的,给予1.5万元/人的救助;个人自付5—10万元的,给予1万元/人的救助;个人自付2—5万元的,给予5000元/人的救助。
目前,县红十字会正逐一到各镇进行集中发放,符合条件的全县143户群众将领到103万元的救助金。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医疗救助项目,最大限度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实现“治愈一人、脱贫一户”,推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