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建立十项机制防控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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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尹超 方帅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几家单位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作机制合力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共享、金融案件审执协作、金融法律风险提示与预警、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协作等十项机制,强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作,共同维护金融安全,服务实体经济。

连云港建立十项机制防控化解金融风险

按照《意见》,我市将成立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确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化金融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搭建与各县区法院、金融保险机构的沟通交流平台。建立信息定期交换制度,构建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围绕年度重点工作,适时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探讨解决当前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全市法院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金融案件绿色通道,探索建立法官与金融机构定点联系接访制度。在金融案件审理中推行快捷有效的送达方式,探索要素式金融审判方式,持续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金融监管机构应监督各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司法协助窗口,依法为法院强制执行提供线索及其他必要支持。积极完善涉金融债权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破产程序的积极性。完善破产重组成功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金融监管机构指导金融机构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差异化重组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全市法院将强化金融审判大数据分析,注重司法建议工作,引导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金融监管机构积极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司法建议,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共同构筑防控金融风险“隔离墙”。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在银行、保险行业协会设立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建立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库,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建立打击金融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插手民间借贷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格规制“职业放贷人”放贷行为,积极参与P2P网贷平台整治工作,依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陈案。关注各类金融犯罪派生的洗钱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互联网或者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民刑交叉的金融案件,及时通报、移送相关犯罪线索。

全市法院积极支持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职,依法尊重金融监管的规定和交易规则对规范金融市场交易有序运行的重要作用,推动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金融监管机构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创建成效。法院通过制定金融审判指南、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统一全市法院金融司法裁判尺度。金融监管机构要注重促进司法裁判结果与金融监管政策导向有机衔接,定期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防范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金融活动。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9年11月27日 09:5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