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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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关 宁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针对群租房面广量大、安全问题突出的情况,日前,全市公安机关深入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连云港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据了解,群租房是指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的房屋。近年来,我省内先后发生多起涉及群租房的重大案件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群租房已成为影响公共安全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我市公安机关聚焦房屋、治安、用电、燃气等突出安全隐患,联合市住建、消防、供电等职能部门,在校园周边、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开展群租房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摸登记,做到全覆盖、无缝式、零死角。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近期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对出租人应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的房屋符合房屋建设、使用、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及时核对并报送承租人信息,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在租赁期间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另外,对于房屋承租人应承担哪些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该规定也进行了明确。承租人应当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在租赁期间自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利用居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房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安全管理的行为;是流动人口的,要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是境外人员的,要依法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截至日前,我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已出动警力1632人,网格员1258人,登记群租房1005户、租住人员14086人,逐户核对排查,力求做到房屋底数、房屋结构、居住人员、安全隐患、违法租赁情况“五清”,共排查整治治安隐患150处,其他隐患80起,获取违法线索120条。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9年12月18日 10: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