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庄婷婷 通讯员 黄蕾
日前,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从现在起至2020年11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针对管理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隐患、日常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五个方面开展综合整治,分为学习动员阶段、排查整治阶段、和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通过整治,使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底数查清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机构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安全运营源头管理和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养老服务机构事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管理责任意识不强方面,主要是查找和整治各级监管负责人员、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
消防安全隐患方面,重点查找养老机构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审批程序,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或变更房屋用途时是否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和标识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建立和执行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系统运行正常;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日常管理不规范方面,查找内设医疗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是否与邻近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共同制定应急医疗救护服务方案;是否建立机构内感染预防和处置办法,有消毒和隔离制度;是否建立每日房间巡查制度,重点观察并记录老年人的身心状况,以及房间内是否有私拉电线、私接大功率电器、行动不便老人卧床抽烟等安全隐患,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监护人;是否加强对心理、行为孤僻老人的疏导和管理;是否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养老服务机构公共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养老机构设有内设食堂的,是否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从供餐单位订餐以及外购预包装食品的,是否坚持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按照有关规定对食品留样备查,留样时间不少于48 小时;是否坚持实行餐(饮)具消毒,餐厨垃圾每日处理,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制作、存储制度;养老机构是否每周检查1次老年人房间有无过期食品,并建立食品卫生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对全市养老机构电梯、锅炉及压力容器等专项设备进行专项排查,发现带病运行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做到“两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员,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定专项设备应急预案,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