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接到连云港金宏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求助:该公司接到任务,从东海县捷泰酒精贸易公司运输大约150吨酒精原料,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物资缺乏的浙江宁波镇海甬峰化工厂,用于制造医用酒精,但是由于目前各省、市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渠道,均采取了道路限行措施,加之重大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限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要在短时间内将物资运达,困难重重。
接到求助电话后,市交通指挥中心马上向上级汇报了相关情况。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告知该批物资可以开绿灯上高速通行,并加以保障,但需要省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或证明。
市交通指挥中心又先后与省、市防控办公室以及省、市交通运输部门等相关单位反复协调沟通,通过微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最后经省交通运输厅通知市交通运输局,按要求制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
28日下午3点多钟,我市第一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完毕。1月28日下午、29日上午,3辆共装载近147吨酒精原料的运输车辆先后出发前往浙江,为紧急生产防病毒医用酒精的厂家及时送去生产原料。交警支队同时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报备,沿途为运输车辆保驾护航,让它们能顺利通行驶往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