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出台企业复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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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周 莹 通讯员 连工信

2月3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连云港市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细致做好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连云港市出台企业复工工作通知

要求各工业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即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工作班子,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抓紧制定本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要保障疫情防控所必需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落实好复工前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已复工或未停工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疫情期间,要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向当地企业防控组反馈本企业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要求各地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企业复工的分类指导,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余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对于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必须向所在地政府和功能板块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方可复工。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2月4日 16: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