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好人·满城春风|东海县第六届道德模范推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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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好人·满城春风|东海县第六届道德模范推选公告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激励东海广大干部群众“爱岗位、爱百姓、爱东海”,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推动“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生动实践。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东海县第六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推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践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最能形成共识的“爱、敬、诚、善”入手,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激励东海广大干部群众“爱岗位、爱百姓、爱东海”,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推动“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生动实践,在全县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组织机构

1.第六届东海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县文明委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旅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融媒体中心主办。

2.成立“东海县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公民道德建设科(县行政中心C906室),负责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奖项设立

第六届东海县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评选道德模范10名,另设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

四、推荐和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

2019年以来涌现出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精神感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市民,均可参评第六届东海县道德模范。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赢得群众高度赞誉。长期坚持帮扶老幼病残、鳏寡孤独及其他困难弱势群体的;发扬互相帮助精神,对于不幸遭遇灾害的人给予深切关注与同情,奉献爱心,帮助其克服与战胜困难的;发挥公益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济危扶贫、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性事业的。特别是自愿无偿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捐物,为奋战一线的医务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生活保障和交通服务,积极参与卫生防疫、人群疏导、秩序维护、救助救护等志愿服务活动。

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敢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不顾个人安危,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使重特大案件得以侦破的;在国家、集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损失减轻或避免的;在突发事件或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诚实守信: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的理念,以信用取信于人,也对他人充分信任,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忠实履行承诺,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扎实实践,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清正廉洁,优质服务,树立文明形象,受到群众广泛好评的;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在艰苦的条件和环境下依然坚守平凡的工作岗位,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在本行业或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舍小家、顾大家,昼夜值守防控一线,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做出突出贡献。

孝老爱亲: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其充分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的;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和作风对待每一位亲人,抚育儿女、培养后代,夫妻和睦,相互信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的;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的情况下不离不弃,悉心照顾,患难与共,共克难关,用无私关爱和亲情温暖和慰籍亲人。

3.首届及第二、三、四、五届东海县道德模范当选者不再参加本届东海县道德模范评选,可参加以后各届全国、江苏省、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本次活动,每位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

4.往届东海县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如有新的突出事迹,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五、评选表彰办法

1. 2020年8月上旬起至12月31日,县组委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两种通讯方式,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的候选人。社会各界、广大群众(10人及以上联名推荐)可直接向县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县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东海县行政中心C906室县文明办公民道德建设科,电话:0518-87800848(208858);电子邮箱:dhwmb@126.com。

2. 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须按类别分别填写推荐表(相关表格电子版已经发到全县各单位)。在填报推荐表时,要附300字事迹概要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两寸免冠蓝底彩照2张、生活工作照片8张,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县文明办电子信箱。

3.评审公示阶段(2021年1月至2月)。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县文明办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向县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报请县文明委批准后,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网络投票、公众代表投票和评委会投票。

(1)网络投票。群众可通过东海县微平台、文明晶都官方微信公众号、东海手机台、西双湖论坛等微信、客户端进行网络投票。

(2)公众代表投票。县文明办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往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江苏好人、优秀志愿者、优秀医护人员、劳动模范、杰出青年及三八红旗手等代表组成的公众代表,为候选人进行纸质投票。

(3)县评委会投票。在网络和公众代表投票结束后,县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网络和公众代表投票、县评委会投票2:3:5的比例,计算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情况。

(4)县文明委根据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和事迹类型,评选出10名道德模范和若干名道德模范提名,将道德模范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县各主要媒体上刊登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宣传表彰阶段(2021年3月至5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第六届东海县道德模范的决定》,举办颁奖典礼,对第六届东海县道德模范进行表彰,同时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

东海县第六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是2020年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载体,是讲述世界水晶之都好人故事的有力抓手,热忱欢迎广大群众踊跃推荐您身边的道德典型人物,参与水晶之都道德建设,共同推动形成昂扬向上的社会氛围和道德风尚,为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东海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7月29日 10: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