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时代新风︱送法进社区与居民“零距离“交流 为老年人再婚自由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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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强调“依法保护老年人婚姻自由”,此项内容在老年群体中受到广泛关注。新南街道延南社区邀请到新海连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进社区为居民讲解这一《意见》,为老年人再婚自由保驾护航。

“80%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但是其中进行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新海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刚介绍,有意愿选择再婚登记的往往很少,绝大多数老人会选择“伴而不婚”的方式与对方同居,而主要原因是碍于子女的阻拦干涉,涉及财产纠纷等。

“伴而不婚”的方式很难保障老年人的权益,80岁的胡先生与李女士共同生活多年,李女士儿子成家立业后,便将李女士接走照顾孙子,禁止李女士回到胡先生身边。由于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胡先生受到了情感伤害,最终只能自己住在养老院。

王永刚介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和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而新出台的《意见》强调,依法保护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对于老年人同居析产纠纷,要综合考量共同生活时间、各自付出等因素,兼顾双方利益,实现公平公正,这些指导细则让老人有据可依,底气十足。

还有一些老人担心婚后与子女发生司法纠纷时,因为年老体衰、不懂司法程序而无力维权。《意见》着眼于建立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务机制,提出建立完善涉老年人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并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无疑为老人申诉提供了有利保证。

“老年人完全可以实现我的婚姻我做主。”居民蔡阿姨表示,有些子女因为担心父母会受到伤害,将再婚风险在心理上放大,不支持老人再婚,无疑是剥夺了父母们再婚的权利。这一法律法规的出台,无疑是给他们老年人的夕阳婚姻提供了法律保障,保障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老年人,要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家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如果遇到合适的对象,就算七老八十了也可以再婚。但是再婚常常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大家庭的事情。房产、遗产、赡养等等,经常会困扰两家人,甚至闹得不可开交,最后法庭相见。

“老人再婚需关注的法律问题主要是财产问题,而老人再婚障碍最大的可能也是财产问题。”王永刚建议,作为子女应当关心父母再婚的需求,为了避免老人再婚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遗产继承等问题带来障碍和麻烦,建议双方在再婚之前签订《再婚协议书》对相关财产包括房子进行约定,同时公证来加以解决和防范。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2年6月17日 18: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