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时代新风|法治力量激扬文明新风,关心关爱共护青少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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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连云港市注重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作用,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在改革中不断创新,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高标准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近年来,一个又一个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焦点事件刺痛着公众的神经,针对这些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了最新内容,并于10月1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亮点?修订前后,连云港市各部门是如何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

关爱呵护“留守儿童” 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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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作出全面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等;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要求其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确定被委托人时要“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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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少不了亲情监护,自然也缺不了社会关爱。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关爱帮扶全兜底。依托全市205个城市社区家长学校,聘请优秀教师、家长、心理健康专家组成“家庭教育宣讲团”,深入社区开展“最美家教进万家”公益宣讲600余场次,培训家长3.5万余人次,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建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60个,开展“守望花开”心理疏导活动、“护苗成长”安全自护等活动200余场次,覆盖留守儿童近1万人次;组织社会妈妈1056人,结对关爱留守儿童1954名,捐赠爱心物资价值30余万元。全市共有中央级乡村学校少年宫72所、省级69所、市级自建60所,实现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极大丰富了连云港农娃们的课余生活,成为农村未成年人喜爱的活动场所、家长放心的教育阵地、村民满意的文化中心。

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 加强监管防止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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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在应对网络欺凌方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规定,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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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孩子们在尽情遨游互联网海洋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网络安全风险。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网络色情等问题频发,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迫在眉睫。近年来,连云港市扎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打造清朗校园网络文化,为学生创造良好成长环境,成效显著。市网信、教育、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合开展“连e护苗”“清朗2020”等互联网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学校网络平台、网络有害应用以及违法不良信息的监管整治力度,做到“应管尽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为预防青少年沉迷网络,市教育局通过“云海在线”“连云港网上家长学校”等平台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制作“防迷网”微视频16个、推送《防疫情诈骗》《超长假期如何有效预防青少年“网瘾”》等主题文章45篇、网络微课22期,各学校通过开展“青少年网络沉迷的预防和干预”专题讲座、“童心抗疫,从我做起”网上系列文明实践、“传承红色基因·清明祭英烈”网络诗会、“文明校园伴成长”书画作品网络征集、“港城因你更文明”短视频大赛等活动,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引导学生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传播社会正能量,帮助家长掌握沉迷网络识别和干预知识,协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强化学校“防线” 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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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及性骚扰案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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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连云港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社会安全责任,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开展“法治阳光·护苗成长”安全自护主题教育活动,在加强全市学生安全自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同时,建立校园欺凌防范分级预警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及人身伤害,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作用,把法制教育内容统一于教学课程设计,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组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法活动,依托“猴娃说法”新媒体网络普法平台,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学生配发《安全教育读本》,通过宣传栏、校园广播、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自护情景剧大赛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防校园欺凌、防疫情、防溺水、防火灾、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切实推进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和安全自护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深化连云港市青少年法治自护宣传教育工作。

连云港市文明办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10月28日 20: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