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霜菊:情系百姓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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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艳  宋芹  陈文文

  【连网】 “每个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只要你站得正、断得公,付出真情,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这是姜霜菊从事基层审判多年来最大的感受。

  作为赣榆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姜霜菊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8年,仅近5年间就审理各类案件3000多件,平均每年办理案件600多件,案件撤诉率达81%,上诉率仅为0.85%,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上访缠诉。

  “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像医生那样对症下药,为当事人解除心灵的痛楚。”姜霜菊办理的民事案子,多是邻里矛盾、家庭财产纠纷、夫妻关系破裂等被人称为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可这些小事看起来小,审判起来却很难。

  但是,无论多难办的案件,到了姜霜菊手中,都能很快办结,而且多数是调解结案,其中90%以上的案件还是当事人自动履行。“我的秘诀就是工作中总结出的比喻法、亲情法、降温法等工作法。”姜霜菊说。

  “很多当事人法律知识了解较少。和他谈话时,如果讲法律规定,他们听不懂,这时就需要用比喻法来开导他。”姜霜菊举了个例子。有一起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案件,乙某不小心将甲某放在路边待售的石碑损坏了,甲某便要求乙某赔偿损失。法官审理时,要求对其损失进行评估。可乙某却认为只要按照进价及运费等损失进行赔偿即可,根本不需要另行评估。法官做不通乙某工作,乙某也对法官失去了信任。案子转到姜霜菊手里。姜霜菊给乙某打了个比方。“假设十年前,你用10万元买了一套房子,被别人拆了,现在赔你10万元,你同意吗?”乙某连连摇头:“那可不行,现在的房子都得值30万元了。”听到这话,姜霜菊赶紧接上:“对呀,你损坏的墓碑,到法院申请赔偿,不也得按当天砸碎时的市场价来定吗?这个价格呀,就得听物价部门评估的结果。”最终,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去年初,赣榆法院为了发挥姜霜菊擅于调解、群众信赖的优势,专门成立“姜霜菊调解工作室”,该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月均结案140余件,基本以调解方式结案。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3年3月7日 09: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