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连云港市文明行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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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今年将在评选连云港市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命名2016—2017年度连云港市文明行业。现将有关申报和测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连云港市文明行业是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行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创建成效突出,业务实绩、作风建设、管理服务、队伍素质获得各方广泛认可,在全省、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在全社会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行业。

连云港市文明行业以市行业系统为参评单位,由其市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凡申报2016—2017年度连云港市文明行业的,其所辖县区机构70%以上已被推荐为本年度连云港市文明单位或参加复查确认。

2016年1月1日以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连云港市文明行业:

1.市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和违法;

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4.发生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邪教、非法宗教活动或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极不相符的其他事件。

二、工作程序

1.申报参评。凡根据市文明委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文明行业创建,且对照申报条件认为符合的,可填写连云港市文明行业申报表(见附件),于5月20日前向市文明办提出书面参评申请。

2.组织测评。6月20日前,根据2016年版《连云港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市文明办组织对申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测评,并了解整个行业创建情况:①指导基层开展文明创建情况;②加强行业管理、开展优质服务情况,尤其是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培育推广优质服务品牌情况;③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开展诚信建设、结对共建、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同时,组织对基层单位进行抽样测评,并对申报行业进行行业文明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

3.审核命名。综合考虑申报行业所辖县区机构被评选为本年度连云港市文明单位的比例、行业主管部门测评成绩、行业创建整体情况、基层单位抽样测评平均分值、行业文明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等,市文明办依据总成绩择优提出2016—2017年度连云港市文明行业候选名单。经征求上一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市有关部门意见,并在申报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和市主要媒体公示后,由市文明办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批准命名。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文明行业创建覆盖面广、带动性强,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载体。市各参创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这次申报参评作为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展示行业文明形象的重要契机,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有力有序有效加以推进。

2.加强基层基础。文明行业创建重在基层,重在夯实基础。要引导行业基层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创建标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尤其是从服务对象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文明优质服务的细节抓起,从科学规范管理的具体环节抓起,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文明素养和行业文明程度。

3.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行业各类宣传阵地和媒介载体,加大对文明行业创建的宣传力度,提高行业干部员工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参与度。要大力宣传基层文明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基层创造的优质服务品牌,使创建过程成为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改进工作的过程,推动兴起文明创建的新热潮。

市文明办活动管理处联系人:李猛;联系电话:85803595;邮箱:85803595@163.com。

附件:2016—2017年度连云港市文明行业申报表

连云港市文明办

2018年3月12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连云港市文明行业申报工作的通知2018年市文明行业评选通知.doc

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连云港市文明行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连云港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doc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8年3月12日 17: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