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晚报优秀小记者和首届小记者优秀指导老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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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网】 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连云港市教育局

  苍梧晚报社

  连文明办〔2009〕13号

  关于评选第五届苍梧晚报优秀小记者和首届小记者优秀指导老师的通知

  相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新课程实施,激励小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苍梧晚报社决定举办“第五届优秀小记者和首届小记者优秀指导老师” 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苍梧晚报小记者中小学六年级学生和小记者指导老师。

  二、评选名额:

  在2009年度苍梧晚报六年级小记者中评选优秀小记者四百名左右,小记者优秀指导老师三十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小记者评选条件

  1、参加两年及以上苍梧晚报小记者活动的六年级小记者;

  2、积极参加苍梧晚报小记者活动,积极投稿的小记者;

  3、学习成绩一直优秀,具有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等优良品质;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综合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课程;

  5、具有一定的兴趣爱好及特长;

  6、身体健康,热爱体育运动。

  (二)小记者优秀指导老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吃苦耐劳,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3、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途径,研究开展中小学生综合实践的新方法;

  4、参加两年及以上苍梧晚报小记者活动指导的老师;

  5、积极参与组织发展苍梧晚报小记者,精心设计小记者活动等。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本着“公正、公开、公平、自荐、互评”的原则进行,邀请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介入。

  2、评选程序:

  优秀小记者评选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部分。

  初评由自荐报名——班级测评——班主任老师审核报送学校的顺序进行;复评由学校按分配名额初评后报苍梧晚报小记者部,苍梧晚报小记者部汇总后报送评选委员会评审。

  评选委员会邀请我市有关专家评审后,确认 “苍梧晚报优秀小记者”,对获得“苍梧晚报优秀小记者”称号的个人发给证书,以资鼓励。

  小记者优秀指导老师由相关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邀请我市有关专家评审后,确认 “苍梧晚报小记者优秀指导老师”,对获得“苍梧晚报小记者优秀指导老师”称号的个人发给证书,以资鼓励。

  3、评选时间:

  2008年5月22日——6月1日,评选表格由苍梧晚报小记者部盖章后分发。咨询电话:85818891。

  4、附:评选表格

  连云港市文明办

  连云港市教育局

  苍梧晚报社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编辑:王夫成)

  • 本文由 发表于 2009年5月22日 1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