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和网上宣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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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省文明办《关于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和网上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开发区、云台山景区、徐圩新区党群部:
        现将省文明办《关于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和网上宣讲’活动的通知”》(苏文明办〔2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文明办 (邮箱:wm5811777@163.com) 。
         联系人:彭守来    电 话:85802696
附:《关于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和网上宣讲’活动的通知”》(苏文明办〔2012〕8号)
                           
连云港市文明办
                            2012325
 
 
 
 
江 苏 省 文 明 办
苏文明办〔2012〕8号


 
关于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
和网上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
        按照省文明委2012年工作安排,省文明办将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和网上宣讲”活动,展示道德模范事迹和精神,激发全社会道德自觉,深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通过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学习雷锋榜样,争当道德模范,践行江苏精神,汇聚道德力量,进一步形成“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和良好风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1组建团队4月上旬,各市组建当地道德模范事迹报告团,主要由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榜”、“江苏好人榜”当选者以及本地道德模范、先进人物等组成。
2开展宣讲。4月—12月,各地组织报告团成员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作专场报告,进行现场对话,与基层干部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面对面交流。各市要把重点场次的宣讲实况制成录像,在当地新闻门户网站和文明网开展网上宣讲,并于每月月底前报省文明办(视频文件为WMV格式),以便江苏文明网开展网上宣讲展播。
3、场次安排。各市自行组织宣讲场次数量不低于100场,本地全国和省道德模范宣讲(代讲)场次每人不少于5场。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把宣讲活动作为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筹备安排。要同时发动各县(市)组织开展宣讲活动,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做到有特色、有影响,受欢迎、受好评,使宣讲活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各市文明办要广泛动员文明行业、单位、村镇邀请道德模范开展宣讲,切实将宣讲活动与“千名文化志愿者说唱先进典型”、“千名小志愿者说唱美德少年”、“道德讲堂”、“道德评谈”、“百姓道德故事汇”等活动有机结合。省文明办将适时督查、调研各地宣讲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其纳入今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加大测评权重,推动工作落实。
2创新方式,增强实效。各地要精心提炼、准备宣讲报告内容,使之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宣讲活动要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生动活泼,使广大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乐于接受。通过邀请专家、市民现场点评、道德模范与听众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增强说服力感染力吸引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积极利用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及时报道宣讲活动的进展和社会反响。江苏文明网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和网上宣讲”活动专题,在首页头条、要闻等重要位置及时发布各市开展活动情况。各地要认真录制宣讲报告会,省文明办将在各地上报的视频(WMV格式)中评选10个优秀宣讲报告会。
       请各市于3月底前将活动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成、场次安排、宣传报道等)及联络员报省文明办综合处,联系人:楚昆;联系电话:(025)88802688、13813378787;邮箱:jsswmb@sina.com
 
 
 
         江苏省文明办
2012年3月14日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2年4月12日 17: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