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千名文化志愿者说唱先进典型”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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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文明办等单位《关于在全省开展“千名文化志愿者说唱先进典型”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开发区、云台山景区、徐圩新区党群部:
        现将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文联《关于在全省开展“千名文化志愿者说唱先进典型”活动的通知》(苏文明办〔2012〕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在全省开展“千名文化志愿者说唱先进典型”活动的通知》(苏文明办〔2012〕10号)
                           
连云港市文明办
                              2012328
 
 
 
江 苏 省 文 明 办
江 苏 省 文 化 厅
江 苏 省 文 联
苏文明办〔2012〕10号


 
关于在全省开展“千名文化志愿者
说唱先进典型”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文广新局、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更加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2012年,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文联在全省组织开展“千名文化志愿者说唱先进典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根本,发挥广大文化志愿者积极性创造性,运用音乐、舞蹈、戏曲、曲艺、小品、诗歌朗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德,传播善行义举,赞颂高尚情操,激发公民道德意识,引导人们向善向好,进一步形成“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和良好风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1、组建队伍。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文联在驻宁高等院校学生、教师和省属文艺院团艺术工作者中招募、组织文化志愿者,各市、县(市、区)招募、组织当地文化志愿者,建立创作演出队伍。
2、创编节目。省及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在“双百”、“双50”人物以及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和创先争优先进人物中,选择事迹生动感人、易于艺术表现的先进典型为对象,创作各种类型文艺节目。组织文化志愿者排演,积累、形成一批节目库。
3、组织巡演。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文联抽调节目库中的部分节目和各地自创优秀节目,赴有关市、县(市、区)及省级机关开展巡演。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有计划、小成本、易演出原则,组织文化志愿者演出小分队,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学校、机关巡演。
三、实施步骤
      4月,省及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组织创作排演一批文艺节目;
      5月,举办全省“千名文化志愿者说唱先进典型”活动启动仪式;
      5—12月,省直文化志愿者赴有关市、县(市、区)及省级机关举办巡演,各市、县(市、区)组织当地文化志愿者演出小分队深入基层单位巡演。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把“千名文化志愿者说唱先进典型”活动作为践行雷锋精神和新时期江苏精神,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大力推进道德建设的创新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确保活动推进有序、影响广泛,把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传播到干部群众中去,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学习先进。
2、落实责任,注重活动效果。各地主办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时序进度,精心做好文化志愿者招募、节目创作编排等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好文艺巡演活动的场次,妥善安排好巡演团队的工作和生活,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注意收集基层群众对活动和节目的意见,做好节目音像资料制作工作,不断改进完善节目质量,提高宣传效果。
3、强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地要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要将活动图文、音视频(wmv格式)资料以及网友评论等相关内容及时报送江苏文明网。江苏文明网开设专题,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持续展示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请各市分别于4月底前和12月底前将“文化志愿者说唱先进典型”活动组织安排情况和全年活动总体情况报省文明办。各市应将表现突出的文化志愿者列为“江苏省百名优秀志愿者”推荐对象。省文明办将依据各市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评议确定10个优秀组织单位。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联
 
                             2012319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2年4月12日 17: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