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推荐2010-2012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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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各有关行业:
根据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文明办〔2013〕7号)精神,现将全市组织推荐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省通知精神,本年度的评选分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和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标兵两个层次,原有的先进级层次取消。江苏省文明行业以省行业为单位申报参评,地级市不再申报省级文明行业,全部改为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候选单位的,必须是获得“连云港市2010—2011年度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文明行业”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村、社区),可直接申报参评江苏省文明单位(村、社区)。
江苏省文明乡镇采取统一测评、达标入选的方式进行,不再分配名额,所有乡镇均需接受县区文明办组织的测评。
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的;
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的;
4、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
5、出现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的。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自查申报(420前)。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村、社区)的,需对照评选标准、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标准、条件的向所在县、区文明委提出书面参评申请。
2、初评推荐(4月30日前)。县区文明办依据评选标准、《测评表》,对申报单位(村、社区)采取公开竞争的办法进行初评;县区文明办依据《江苏省文明乡镇测评表》,对所辖乡镇进行逐一测评,测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作为推荐名单。县区文明委于430前按分配名额择优向市文明委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名单(附电子版),并附相关材料(测评表,申报、推荐表格,2000字以内的创建工作总结,均一式二份)。
3、考评公示(520前)。市文明办依据评选标准、《测评表》,对各县区文明委推荐的文明单位(包括乡镇、村、社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评,确定向省推荐名单,经市文明委领导审核同意后,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统一在市主要新闻媒体、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4、推荐上报(530前)。市文明委以正式文件向省文明委上报推荐名单
5、省检查组考核评审(630前)省文明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对我市被推荐的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进行考核评审。对单位的考核评审采取实地考查、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网上审核主要通过“江苏文明单位在线”查阅文明创建档案资料;对乡镇、村、社区的考核评审主要采取实地考查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省级评选工作作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在本地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出来;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视群众评议和舆论监督,使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3、以评促创,推动工作。要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广大基层单位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过程,在全市掀起新一轮文明创建的热潮。要鼓励、动员更多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本通知及《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标准》、《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测评表》、《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申报表、推荐表》等资料均已上挂连云港文明网(http://www.lyg01.net/lwzt/lwzt2011/wm/)和邮箱lygwmb2013@163.com,密码:85803595,请各单位自行登录下载。市文明办活动管理处联系人:朱巧玲、金玲,电话(传真):85803595。
附件: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连云港市文明办  
 201341
 
 
 
 
 
 
 
 
 
 
 
 
 
 
附件:
 
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村、
文明社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区
文明单位
文明村
文明社区
新浦区
70
4
4
连云区
23
4
2
海州区
15
4
1
开发区
6
2
1
赣榆县
22
7
1
东海县
22
6
1
灌云县
22
5
1
灌南县
20
4
1
合 计
200
36
12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3年4月3日 10: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