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明办
苏文明办〔2013〕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省各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兴起新一轮文明创建热潮,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推进“两个率先”、在新起点上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条件
本年度评选分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和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标兵两个层次。
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原则上应已获得省辖市文明单位(村、社区)或省直系统文明单位称号。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村、社区),可直接申报参评江苏省文明单位(村、社区)。
江苏省文明乡镇采取统一测评、达标入选的方式进行,不再分配名额,所有乡镇均需接受县(市、区)以上文明办组织的测评。
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的;
3、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的;
4、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
5、出现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的。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初评(4月30日前)。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村、社区)的,需对照评选标准(见附件1)、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标准、条件的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委提出书面参评申请。县(市、区)文明办依据评选标准、《测评表》(见附件2),对申报单位(村、社区)采取公开竞争的办法进行初评,县(市、区)文明委集体讨论择优向省辖市文明委推荐。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的省级机关直属单位、在宁部属企业和科研院所、省属企业、部省属高校、省级金融单位,分别向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以下简称省各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参评申请。
江苏省文明乡镇测评工作,由各县(市、区)文明办依据评选标准、《测评表》,组织力量对所辖乡镇进行逐一测评打分。对得分在90分以上并经县(市、区)文明委集体讨论同意的乡镇,由县(市、区)文明委向省辖市文明委推荐。
2、测评公示(5月20日前)。各省辖市文明办依据评选标准、《测评表》,对县(市、区)文明委推荐的单位(村、社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测评,确定推荐名单;依据《江苏省文明乡镇测评表》,对县(市、区)文明委推荐的乡镇进行逐一复测,复测得分在90分以上的,列为推荐名单。省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评选标准、《测评表》,对申报单位采取公开竞争的办法进行测评,择优确定推荐单位。各省辖市文明委、省各有主管关部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被推荐单位(乡镇、村、社区)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统一在各省辖市主要新闻媒体、省各有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3、推荐上报(5月30日前)。各省辖市文明委、省各有关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向省文明委提出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推荐名单(附电子版),并附相关材料(统一公示材料,测评表,申报、推荐表格,2000字以内的创建工作总结,均一式二份)。
4、考核评审(6月30日前)。省文明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对被推荐的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进行考核评审。对单位的考核评审采取实地考查、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网上审核主要通过“江苏文明单位在线”查阅文明创建档案资料;对乡镇、村、社区的考核评审主要采取实地考查的方式进行。省文明办汇总考核评审结果,提出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建议名单,经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文明委审批。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标兵建议名单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评选工作作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出来;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视群众评议和舆论监督,使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3、以评促创,推动工作。要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广大基层单位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过程,在全省掀起新一轮文明创建的热潮。要鼓励、动员更多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联系人:张仕冲025-88802682,卞光辉025-88802683,邮箱:jsshdc@163.com
附件1、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标准
2、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测评表
3、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申报表、推荐表
4、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及标兵推荐名额参考表
江苏省文明办
2013年3月20日
附件1:
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乡镇、
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标准
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综合效益显著增强。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工作任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服务水平和工作绩效在全省同行业中领先,国有企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技术进步,综合业务水平达到省内领先。认真贯彻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单位。深入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员工服务态度端正、服务技能过硬、服务用语文明、服务便捷高效,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一批能够代表本行业特色和先进水平的优质服务品牌或业务成果。发挥自身优势,增加服务项目,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思想道德风尚良好。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建设道德讲堂,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职业理想、职业纪律以及职业技能的教育培训有规划、有目标、有制度、有阵地。广泛开展文明有礼实践活动,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切实端正行业经营管理思想,自觉抵制各种不讲信用行为,树立依法办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制作遵德守礼、传播文明的公益广告牌,营造向善向好、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单位管理科学有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科学规范,文明单位创建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管理制度有机交融。积极引入国际先进管理理念,推行与行业相关的管理标准,提升单位科学管理水平。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投诉渠道畅通,成效显著。推行服务热线、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大厅、绿色通道等服务措施,办事透明,程序规范,效率显著提高。环境整洁卫生、净化美化、相关设施完好、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优质。积极参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单位文化特色鲜明。积极培育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点、行业特色的单位文化、精神,培养和树立有广泛影响的典型,充分展示自身文明形象。组织开展全民阅读、道德经典、道德箴言诵读或交流、比赛等活动,建设学习型单位活动形成氛围。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体活动阵地、设施完善,并能充分发挥作用,培养一批文体活动骨干力量,组织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全民健身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参与地方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特色文体活动项目在当地处于较高水平。开展网络和手机文明传播志愿活动,传播文明风尚。
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要求,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扎实开展争创文明班组、文明岗位、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等活动,争先创优蔚然成风。积极参与所在地组织开展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发挥自身优势,起好带头作用。深入开展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无偿献血等学雷锋活动公益活动,实现学雷锋活动公益活动制度化。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优势,扎实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注重班子建设,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民主高效,充分发挥核心、表率作用。坚持“一把手抓两手,一班人两手抓”,创建意识强,党、政、工、团群策群力,齐抓共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加强民主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关心员工生活,员工和广大群众对单位满意度高。努力完成党委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工作业绩处于同行业的前列。
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乡镇评选标准
经济发展又好又快。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速度超过所在省辖市乡镇平均水平。乡镇可支配财力、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幅度超过所在省辖市乡镇平均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为农民服务。农民实际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均住房面积、电话和电脑拥有率超过所在省辖市农村平均水平。
思想道德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建立道德讲堂,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等评选活动。订立完善乡规民约,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集市、文明生态村、文明信用村、文明小康村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有效遏制封建迷信、大操大办,无违反殡葬管理规定、乱建坟墓等现象。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等活动,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镇容镇貌整洁优美。制定实施镇、乡和村庄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新民居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文化特色,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和古村落、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推进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街道亮化工作,交通、水利、通讯、电力、医疗、环卫等基础设施完备,维护情况良好。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改水、改厕、改圈等工作,无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节约和保护耕地,无违法用地、无乱占乱建现象。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无破坏生态事件。积极开展“最美乡村”等创建活动,建设幸福美好家园。
社会秩序和谐安定。加强社会管理,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各项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省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民事调解组织健全,调解人员、措施、经费落实,积极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无邪教及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无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丑恶现象。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无虐待和拐卖妇女儿童、遗弃老人现象。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
科教文卫稳步发展。大力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义务教育、成人教育达到省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加强与外出务工农民的联系,对其开展文明礼仪、道德素养和就业技术技能等培训。科技投入不断增加,有计划进行科普教育,积极推广农民致富实用技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文化活动广场、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活动场所建设。拥有一批文化能人和文艺活动骨干,经常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经典诵读”等各类节日民俗、体育文化活动,形成农村特色文化。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无黑网吧、违法违规经营录像厅、游戏厅,无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认真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及基本设备达到省定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达到95%以上。乡镇建有广播电视站,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率达到省有关部门规定要求。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乡镇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一班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公正廉洁,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领导班子文明创建意识强,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培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做到组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政务公开,形成制度,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村评选标准
经济发展又好又快。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合理的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速度超过所在省辖市村平均水平。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幅度超过所在省辖市村平均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民实际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均住房面积、电话和电脑拥有率超过所在省辖市农村平均水平。
思想道德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建立道德讲堂,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等评选活动。订立完善村规民约,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大力倡导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广泛开展文明户、文明集市、文明生态村、文明信用村、文明小康村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明显。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有效遏制封建迷信、大操大办,无违反殡葬管理规定、乱建坟墓等现象。组织开展“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等活动,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思想道德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建立道德讲堂,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等评选活动。订立完善村规民约,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大力倡导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广泛开展文明户、文明集市、文明生态村、文明信用村、文明小康村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明显。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有效遏制封建迷信、大操大办,无违反殡葬管理规定、乱建坟墓等现象。组织开展“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等活动,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村容村貌整洁优美。制定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新民居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文化特色,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和古村落、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推进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街道亮化工作,交通、水利、通讯、电力、医疗、环卫等基础设施完备,维护情况良好。开展环境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