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丰硕成果,更加广泛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建设,推动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连云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在全市开展了评选表彰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活动。经各地推荐、审核公示、群众投票、评委评选、综合评定等程序,姜霜菊等10名同志光荣当选为“第四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名单如下:
一、连云港市助人为乐模范
赵贤岭 赣榆区赣马镇邵三庄村村民
胥 伟 连云港茂发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灌南县)
二、连云港市见义勇为模范
孙凤业 灌云县龙苴镇孙港村村民
三、连云港市诚实守信模范
陈鲁言 灌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科长
韦号方 市连汽出租车公司驾驶员(海州区)
四、连云港市敬业奉献模范
姜霜菊(女) 赣榆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周秀丽(女) 连云区海州湾街道营山社区党委书记
任同昌 东海县通达公路养护公司道路维修经理
五、连云港市孝老爱亲模范
许文明 东海县牛山镇北辰社区居民
孙淑菊(女) 海州区浦西街道后河社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