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推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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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举办五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有力促进了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根据工作安排,今年评选表彰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现将推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时代文明新风的新思想、新论述、新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展示近年来连云港市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全市干群推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生动实践,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1、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主办。

2、为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文明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联络处,负责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3、市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往届全国全省和连云港市道德模范、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审核推荐人选参评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评选连云港市道德模范。

三、奖项设立

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类,共评选表彰道德模范10名,提名奖10名。

四、推荐和评选标准

1、连云港市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精神感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连云港市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连云港市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连云港市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连云港市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连云港市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连云港市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3、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界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往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4、往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先进典型以及“大国工匠”“向上向善好青年”“文明家庭”“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五、评选表彰办法

1、即日起至4月20日,市组委会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三种通讯方式,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候选人。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可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市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是: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1015室,邮编:222006;电话:0518—85802696、80829696,传真:85814835;电子邮箱:wenminglyg@163.com。

2、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须按类别分别填写推荐表(相关表格可从连云港宣传网、连云港文明网、连网下载)。在填报推荐表时,要附推荐候选人3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2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二寸免冠蓝底彩照、反映事迹的工作生活照片8张,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3、5月底,市组委会公示连云港市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

4、6月中旬,市组委会组织开展网络和纸质投票、公众代表投票和市评委会投票。届时,公众可关注连网、连云港发布、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手机台、港城365、新闻女生帮等网站微信客户端进行网络投票,或通过填写《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刊登的“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选票”进行投票。

5、7月上旬,市组委会根据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和事迹类型,提出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经市文明委审定后,由市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

6、2018年10月份“中国好人榜”发布仪式暨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江苏·连云港)现场交流活动将对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进行隆重表彰。

道德模范是精神文明建设、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指标之一。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是201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热忱欢迎广大市民踊跃推荐您身边信得过、学得到的道德榜样,把事迹过硬、精神感人、具有价值感召力、能够代表城市道德形象的先进典型推出来、选出来,推动形成昂扬向上的社会氛围和道德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添彩。

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18年3月8日

附件:第六届连云港市道德模范推选公告道德模范评选文件附件表格.docx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8年3月7日 1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