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时代新风︱连云港市出台《授予“连云港市人民友好使者”称号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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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国内外友好人士积极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友好事业,发展同各国对华友好人士、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友好合作关系,促进我市与国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前,我市专门制定并通过了《授予“连云港市人民友好使者”称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拟每两年一次,为推进我市友好交流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友好人士授予“连云港市人民友好使者”称号。

文明实践·时代新风︱连云港市出台《授予“连云港市人民友好使者”称号实施办法》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来我市工作学习、投资创业、开展交流,活跃在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各个领域,特别在经贸合作、科技研发、企业管理、技术培训、外语教育等方面提供了许多支持和帮助,成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我市开展‘人民友好使者’评选工作,就是为了进一步做好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营造良好的涉外软环境,激发外籍人士关心、支持、参与我市各项事业的热情,吸引更多的外籍人士来我市投资创业、工作生活,从而促进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双招双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办法》,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在推进我市对外交往,促进我市与外国地方建立友好关系,开展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对外招商引资、招会引赛、招才引智和城市国际化事业发展贡献突出的;在推动组织机构与我市开展交流与合作方面贡献突出的相关国际组织、机构负责人及在组织内担任重要职务的友好人士,以及关心和推动我市发展并作出重要贡献的海内外各界侨领,经市教育局、外专局或高等院校推荐,在连云港市工作和生活半年以上的优秀外籍专家、教师,以及在其它方面贡献突出、经市友协评估认为符合授予标准的友好人士,均可报名参评。

据了解,该评选由市友协负责,每两年评选1次。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友好人士,由相关单位填写推荐材料向市友协办公室推荐。经友协理事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最终研究作出相应的决定。经研究同意授予“连云港市人民友好使者”称号的,由市友协举行授予仪式,颁发荣誉证书。获得该称号的友好人士,可优先向市政府推荐为“连云港市荣誉市民”。值得一提的是,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到刑事追究或有与该称号不相称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获评人士,称号将被撤销。

(连云港日报)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4月29日 10: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