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通讯员 朱先明)前天上午,连云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收到了一封从监狱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写道,连云法院少年庭李庭长和法官们,我和儿子小春(化名)向你们问好!
陈勇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江苏省镇江监狱服刑。在入监时,妻子与他离婚回安徽老家了,他将年仅13岁的儿子小春交给78岁的母亲看管,但母亲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自身还需要人照顾。后来他的母亲给监狱中的陈勇带来口信,说自己身体不好带不了孩子,想把孩子过继给别人养。这无疑像晴天霹雳,陈勇的精神简直要崩溃。就在这时,陈勇得知儿子已被连云法院列为特殊家庭未成年人救助对象,由该院少年庭法官实行“三加一”结对帮教。连云法院在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专项救助金5000元,用于改善小春和他奶奶的生活。该院还组织干警两次捐款,为他们居住的破旧房屋进行改造,添置了电视、洗衣机等生活用品。从2008年到今年2月,小春在连云法院的司法救助和少年庭法官的真情帮教下,不仅生活无忧,而且学习成绩从班里末位上升到全班前5名。2009年“六一”儿童节,少年庭法官将小春带到监狱看望陈勇。看见儿子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红扑扑的小脸像熟透的苹果,陈勇忍不住一把将儿子揽进怀里,长久悬着的心放下了,表示一定努力改造,报答好心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