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山街道乡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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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克己守法,廉洁奉公

克己守法,廉洁奉公:“克己奉公”是一切公职人员应有的品德,是为国家为人民办事的最高境界。公务人员的克己奉公,不仅是一种社会公正和政治纪律,而且是取信于民的执政力量。内心怀有大众利益者,行动必是克己奉公的人。

起源:东晋后期,广州刺史吴隐之从“贪泉”路过,听随从说起有这么一回事,便去看看。他看见所谓的“贪泉”实际上只是山泉,就蹲下捧着泉水畅饮,随从见状赶紧上前阻拦:“这是贪泉,千万不能喝啊!”吴隐之哈哈大笑,说:“什么贪泉不贪泉的,我就不信这个邪。贪婪的人不喝也会贪,清廉的人就算喝了也能保持廉洁。”随后还赋诗一首以表达自己廉政的决心:“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这首诗的意思是:人们传说喝了“贪泉”的水便会贪得无厌,欲壑难填。但我认为,如果让品德高洁的伯夷、叔齐喝了它,一定不会改变廉洁之心的。

发展:早在1929年,毛主席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明确提出,要解决党内和红军中存在的不良作风问题,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提出作风问题。通过1942年开展延安整风运动,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作风,成为我党克敌制胜的法宝。

特点:克己:克制、约束自己,克制住自己的私心;廉洁就是廉正、廉明,比喻品行端正,有气节。奉公:约束自己的私欲,以公事为重。廉洁奉公,就是品行端正,为人贞洁,清廉守正。只有保证廉洁行政,才能做到奉公守法。

影响:一个地方的工作,成在干部作风,败也在干部作风;干部的形象,好在作风,坏也在作风;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态度,敬佩的是作风,不满的也是作风。作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资源,是一种环境,是一种氛围,是一种动力,关乎事业成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当前最为紧迫的课题,是当前必须首要抓好的重点工作。

二、护林防火,人人有责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在林区严禁吸烟、乱扔烟头,严禁烧火取暖、烤食物,玩火或夜间打火把行路,严禁在林区内燃放烟火爆竹。防火戒严期、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坚决杜绝一切可能引发的森林火灾隐患。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擅自野外用火,或发现森林火灾不报告、不补救、不制止,或者不服从防火指挥调度者,视情节和后果,坚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起源:乾隆三十二年二月,祁门县塔坊乡和田黄氏家族订立了一份禁立坟山的合约,其中第二条就有:“纵火烧山松杉桩脑,如违罚戏一台。”

发展:到清嘉庆二年,祁门县彭龙乡环砂村立的一块“永禁碑”,指出“非惟树尽山穷,致薪如桂,且……滋事生端,为害匪轻……,所以不谋而合,共立合文,演戏请示订立界止”。碑文强调了保护山林资源,严禁乱砍滥伐,严禁纵火毁林垦荒的意义,并制定了各项惩罚的具体措施。清道光六年三月祁门文堂村《合约演戏严禁碑》,作为规范村民采茶、入山挖笋、纵放野火等行为规范的乡规民约,其奖惩规定也十分明了具体。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二月订立了一份“杀猪封山”的盟约,是属于契约文本形式的乡规民约,清楚的记载了这一传统习惯和民间约定的内容。每户分吃猪肉四两,费用均摊,“迭至正月二十六日桥会结账后一天以天晴为期”,此后封山护林,任何人不得上山砍伐及放火烧山。“倘有违禁被获者,赏获见半,不得徇私”。这份盟约是基于当时某一特定地区的山场林木多次被焚烧,“残害日甚,禁约废弛”,导致“国课无所出,桥木无所取”,通济桥会、孙姓家族及汪姓家族三方代表聚集在一起,共同商议制定了一份禁山护林的合同。到当代,改革开放后,撤销人民公社,改设乡政府,逐渐形成“乡政村治”的管理模式,流行了千余年的“乡规民约”制度,过渡成一种新型的“村规民约”制度。随着国家法律的逐步健全,规约也逐渐规范,使规约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法律意义,从而更增强了其约束力度,成为制约村民行为的“小宪法”,在发展的规约文本中,保护山林等生态环境的条款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这与传统的农业社会的经济形态是分不开的。

特点:护林防火的乡规民约是多少年来约定俗成的,无需国家法律的强制就会形成,它是村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只要参与,就必须遵守大家共同的约定,但又脱离不了国家法律的约束,是 “依法治乡”不可或缺的“文明公约条款”。

影响:“朝廷有法律,乡党有禁条”,国家有关森林保护的法律、法规会由于种种限制而难以发挥预期的效力,相反,很多关于森林保护的乡规民约和传统习惯,通过定约人的自律和人们之间的相互约束达到保护植被的目的。

三、守望相助,团结邻里

守望相助,团结邻里:发扬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邻里团结,相互帮助,家庭成员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关系融洽,孝敬老人,教育子女。

起源:乡土社会自古就有守望相助、重孝道、与人为善的质朴乡风民风,花果山地区“远亲不如近邻”、“勤劳本分”、“孝敬老人”等思想从古至今一直深入人心。

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传统礼法、宗族社会崩溃,许多乡规民约消亡,但尊老爱幼、邻里互助、与人为善的民风一直存在并延续到了今天,从一开始的口耳相传、约定俗成到形成文字成为典章被这里的人们自觉遵守着。花果山街道党工委和村支两委在这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这一优秀质朴的乡风民风及时发现和重视、主动维护、引导并加以规范。例如街道经常组织评选“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妯娌”、“好邻居”等活动;先进人物和优秀事迹被张贴到公告栏上,成了村里弘扬美德的活教材。村里还发动村民进行监督约束。“有谁违反村规民约,大家一起说说,一起管管,效果很好。如今这一条乡规民约成为维持和促进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力量,还体现出了国家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特点:守望相助的意思是为了对付来犯的敌人或意外的灾祸,邻近各村落互相警戒,互相援助。如今守望相助延伸为邻里之间相互团结,遇到困难共同进退,伸出援手,解决难题。

影响:守望相助,团结邻里的乡规民约充分调动了广大村民和家庭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热情,增进了邻里之间的友谊,提升了乡村整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共同奉献的精神下,共同促进街道和谐稳定发展。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6年4月20日 15:31:32